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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领航
煤海文苑

艰辛的玉米

作者: 王建   发布日期: 2021年09月13日   来源: 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

“斜光照墟落,穷巷牛养归”。读到王维的这首诗,其实是一个寂寂的夜晚,我在老家的一个小屋门前发呆,院子里有棵老梧桐,它的半腰悬挂了一围玉米,是家人留的种子。

一年一次的探亲家,我必回到这个生养我的地方。

我在这里度过了18年美好的时光,这18年是每个中国农村生活普遍困难的阶段,属万废待兴的时刻。这个地方人多地薄,靠天吃饭,所选择的庄稼除了小麦、高粱、大豆、地瓜,最多的当属玉米。玉米是这块土地的代表,无论春夏秋冬,都和骨头很硬的麻雀一样,穿透雪花、暴雨、闪电和雷霆,嗓音不美,但有一簇羽毛可以上下翻飞,与朴质的农民,可以交流歌喉,可以相互了望,它是人世间最理想的温暖阳光啊。

我在这里拥有田园生活,黢黑的皮肤厚茧的双手并不丑陋,重要的是大家心净如水,在一柱柱丰满的金黄的玉米包围下,抚育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,抚育着智慧和尊严,这比什么都好。

四壁简陋的房子,可以没有桌椅,没有床铺,但一定要有满缸满缸的玉米。用手捧了它,好沉重啊!手心里有落生玉米的泥土,拌和着父母沉重的汗珠。最不能忘记的是喝粥,玉米粥。一锅一勺一点一滴一日三餐,从儿时到少年,依赖了它,我生长出精血气力、聪明才智,还有顺便喝出来的许多陈规旧习。

喝粥滋润,老辈的人都这么说。其实,饱腹才是重要的,没有大米白面等奢侈的嚼食,只好把玉米面面和水蒸熟,叫做饼子,热时松软,易下口,冰凉就硬,卡在嗓子里下不去。母亲有的是办法,里面加了豆面,吃起来发香。我不能忘记,下地回来的母亲,偎着大铁锅,一下一下地揉面,一张一张地贴饼子。她落在我身上的每一个动作或语言,都成为我教育未在农村生活过的女儿的范文。玉米对于我,总像身体里的肺叶,扎扎实实地陪伴我一辈子。

我也喜欢城里人说,喝玉米粥长大的人憨。我知道,世上没有绝对的憨人,有一种憨是叫做美德的,就如我们的父辈,赶着牲口下地不忘背个柳条筐,随时将牲口遗落在路边草窝里的粪便捡起来,从地里回来也不忘拾几根棍棒子,这可是好柴火啊!

玉米发黄,是苦日子的象征。但黄的如水、如土,一个是我们的民族命脉——黄河;一个是我们的白发亲娘——土地。

在这里,玉米正是上浆的时刻,我闻到了青草的香味,是一丝丝充盈了坦荡和真诚、透明度让人怜爱的香味。我是一个农民的孩子,背着满天空的香味,我是幸福的。在外地已经17年,我不会去买市场小贩们出售的嫩玉米,卖相很诱人,但塑料大棚里的东西,总是懒洋洋的一副讨好人的样子,脱不了市侩和尘俗,我不喜欢。

在这里,在这个有山有水有亲人的地方,我会吃到用柴禾烤的玉米。扔在做饭的锅灶里,隔会翻动一下,十几分钟的样子,它就熟透了。用手捞出来,又猛地撂地下——太热了。发烫的它呈现黑色,由于火,它改变了颜色,但粒子间的黄,仍坚硬的闪烁着。

于是,用嘴转了圈的啃,是如青草一样的香味。我的胃里是盛过这种香味的,那是很久很久以前,但没有任何改变。我的唇边被浸染了,我绝不讨厌它,我的嘴里迸出一个熟悉的词汇:好吃啊!

好吃的东西总存在于故乡。这样,故乡才有了可以反复触摸可以再三体味的记忆。

收完麦子或者是麦穗丰满的时刻,我的眼睛、手臂和心理,都开始向玉米靠近,这时候,应该有一场绵密的雨水,落在大地动情的身子上,这是玉米应该享受的待遇,也是播种者被全身肌肉包围的体温般的期待。麦地里依然间杂着几株斑斓的花草,那是农民故意留下的,花草不争夺小麦的营养,它自身有坚韧的抒情之液,起伏在收获者的脚摆之下。我是精通这些活计的,于是,弟弟在前面用镢头刨坑,我捧了玉米,一个坑放一至两粒。边放边用脚驱平。邻地里的姐姐姐夫,则用独角耧播种,这样生长出来的玉米匀实。记得早年前,是先把麦子收完才种玉米的,现在季节更变,这两种粮食倒是有机会在一起飙了劲头生长。一垄玉米让我兴奋,这是我上学的学费啊!一垄玉米也让我劳累,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烦躁,使少不更事的我有更多不现实的幻想。幻想是需要努力的,但更需要时间,就如刚撒下的玉米种子,需历经节气的催促,才能顶破土壤,变成禾苗。锄禾是在日当午的时候,就如古诗里写的,汗滴禾下土。我的锄头底下,它们被接受整容,像一条活泼的鱼,隔三岔五地更换新水一样。不知不觉,禾苗一扎高了。但是它们并不轻松,很多不知名的草儿冒了出来,草总是不经意地往上窜,窜得高过了禾苗。于是,农民们吧嗒吧嗒地抽着烟,微眯着眼睛找寻杂草,连根刨起,然后悠闲地蹲在地边子上,想像着秋收。

玉米有两扎长,忽悠一下超过人的身高。这时,需要让肥料的力量催促它孕育棒棰。一个季节收成如何,全握在大家伙多茧的手中。经受了鼓励,仿佛这一地的秋色,才真个的显现出来,一幅油画,大片大片的风景,以乡土的姿态亮相。

玉米穗在风中摇曳,在农民喃喃不断的祈祷中,它平静地度过了夏天和秋天,在某一个露珠还没有消散的上午,伴随着鸟啼,齐齐整整地走进了庄户院落。

接下来,人们是不急于拾掇它们的,与三晌就熟透就爆裂的麦子相比,玉米最沉稳的。

它们被堆在不碍事的犄角旮旯,晃上几天。秸杆里的营养全都跑到籽粒中,一家人才聚到一起,把大大的棒子棰掰下来。那些天,村庄上空弥漫着丰收的气息。这些金黄的赛过阳光的气息,随着嘻嘻哈哈的欢笑,荡漾在四周,任何理由都无法阻挡,农民对玉米的最本质的占有。我知道,土地的哲学是简单而深刻的,种植什么,收获什么。

在农村,五六岁的孩童就要帮了大人干活。比如,剥玉米皮。这不需要技术。孩子们干的起劲,他们知道,可以买过年的新衣服了。而大人们则是沉默。一再催促孩子们:“快点剥,一会还得写作业。”大人与孩子们劳动的全部意义,都在明天。

就是这样的日子里,人和玉米并存,且满有韵味地生存于房屋和土地之间,生生不息。

作为小孩子,我们可以把眼睛放大成天空,可以把睫毛放大成森林,但是玉米不能放大,它不可以变成麦当劳,不可以变成游戏机,玉米就是玉米,是油盐酱醋,是锅碗瓢盆。玉米也是知足的,阿嚏从黄澄澄的粉面里,继续散发着香气,使农民的粗瓷大碗,一年四季都有细腻的味道。

在这片闪耀人性光辉的土地,现在依旧以玉米粥为主食。那些相依为命地居息的男人、女人、牲畜、飞鸟的石头屋,晨昏的炊烟里。无处不可感到玉米的印记。

这是一群诚实的人们,一生都陪伺着同样艰辛的玉米。这里有泥土的气息,有雨水的气息,也有一双双苍老的大手温热而迷醇的气息。人是活在泥土里的,泥土是活在人手中的。人喜欢吃玉米,那样才能尝出汗水的味道。想来,人是靠自己活着的。

诗人王维还这样写道:与我同心人,乐道安贫者。这些年,独在异乡,我依然三餐抱着粗碗,稀溜稀溜地喝那玉米粥,这是我应该保持的一份荣光。高贵的玉米粥,如阳光令人敬畏,我那得到过阳光照耀的双手,它会给遥远的故乡敬礼,或者举起来,安慰这思乡的头颅。(王建)